▶ 在財物的豫算上,你們要照著主所賜給你們的昌盛,(徒十一29,林前十六2,)把你們所餘的奉獻出來。…今天你把所賺來的錢,第一用來尊敬主,向主說,『主阿!這是你給我的,我把十分之一獻給你。』人只要有心,怎樣都可以省出十分之一來。你要將這些錢先豫留下來,或用來傳福音或用來濟貧。…所以主的路是一條蒙福的路,你蒙福,和你接觸的人蒙福,社會也蒙福。我們要跟隨主,在財物上的豫算總要年年加增。(給在職聖徒的信息,第八篇) 按照舊約的原則,我們信徒至少應當奉獻收入的十分之一給主。我們收入的百分之五應當供給全時間工人。(實行主當前行動之路,七六頁)
我們清晨起來往葡萄園去,看看葡萄發芽開花沒有,石榴放蕊沒有;我在那裡要將我的愛情給你。